为规范协会会员管理,保障会员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《河南省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协会章程》和《河南省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协会会员管理制度》,结合协会实际,明确个人会员、单位会员入会相关要求,制定本指南。
一、个人会员入会须知
(一)入会条件
1.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承认并拥护本协会章程,自愿加入协会;
2.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从事机动车(二手车)鉴定评估相关工作;
3. 已取得《二手车(机动车)鉴定评估师》《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》资格证书或相关岗位技能(职业能力)证书;
4. 品德优良,近两年内未被行政、司法机关和行业协会处罚;
5.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无本指南“四、说明”规定的不得注册入会情形。
(二)所需材料
1. 《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入会申请表&承诺书》(见附件2);
2. 承诺书(见附件2,需本人签字确认,签字需手写,不得代签);
3. 《二手车(机动车)鉴定评估师》《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》资格证书及相关岗位技能(职业能力)证书复印件(需核对原件);
4. 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,需核对原件);
5. 二寸蓝底免冠照片(格式为JPG,像素不低于300dpi);
6. 与所在鉴定评估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(含劳务合同)复印件(需加盖机构公章,核对原件);
7. 本协会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。
(三)会费标准
300元/人/年,按年度缴纳,缴费方式以协会通知为准。
(四)会员权益与政策
经审核通过后,颁发《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执业证书》,享有《河南省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协会章程》规定的全部权利,履行相应义务;
1. 免费领取注册执业工作证件1套;
2. 印鉴可自愿申请,申请需支付相应工本费(具体标准以协会通知为准);
3. 享受继续教育相关权益及优惠政策:
免费享受协会线上教育平台继续教育服务;
每年可免费参加2次线下基础班继续教育;
参加线下进阶班、高阶班继续教育,可享受培训费用减免优惠。
备注:《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执业证书》需本人亲自使用,严禁转让、出租、授权他人使用;注册机动车鉴定评估师实行年度检验制度,由协会统一负责管理。
二、单位会员入会须知
(一)入会条件
1.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承认并拥护本协会章程,自愿加入协会;
2. 为从事机动车(二手车)鉴定评估相关业务的机构,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,证照齐全、合法经营;
3. 拥有一定数量的在职二手车(机动车)鉴定评估师(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),具备完善的责任赔偿、质量管理、档案管理、财务管理等企业管理制度;
4. 近两年内未被行政、司法机关和行业协会处罚;
5. 具备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经营场地和开展业务必需的设备设施。
(二)所需材料
1. 《单位会员入会条件与申请报告书》(参照模板见附件1,按照附件3:《单位会员入会条件与申请材料要求》填写);
2. 营业执照、机构章程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(需加盖单位公章,核对原件);
3. 企业管理制度上墙公示照片(含责任赔偿、质量管理、档案管理、财务管理等,需加盖单位公章) ;
4. 在职二手车(机动车)鉴定评估师(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)资格证、身份证复印件(需加盖单位公章,核对原件);
5. 经营场所的《房地产权证》或《房产租赁协议》复印件(需加盖单位公章,核对原件),机构实地经营门头照片和办公区照片。
6. 《诚信自律经营承诺时》(需法定代表人签字,申请机构盖章确认)
7. 机构必需设备(含举升机,可租赁)照片及购买凭证。
以上所有材料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,并加盖单位公章,确保材料真实、完整、有效。
(三)会费标准(按会员等级划分)
会员等级 | 会费标准 |
个人会员 | 300元/年 |
一般单位会员 | 2000元/年 |
理事单位会员 | 3000元/年 |
常务理事单位会员 | 5000元/年 |
副会长单位会员 | 8000元/年 |
会长单位会员 | 8000元/年 |
(四)会员权益与政策
1. 发放《备案证书》1本、会员单位铜牌1个;
2. 享有《河南省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协会章程》规定的全部权利,履行相应义务;
3. 审核权限:申请常务理事及以下(含常务理事)单位会员,须经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;申请副会长单位会员,须经会员代表会议通过。
三、通用流程与说明
(一)会费缴纳时间
每年会费缴纳时间为上一年度12月1日至12月31日。逾期未缴纳会费者,视为自动退会,退会手续按照《河南省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协会章程》相关规定办理。
(二)审核流程
个人会员: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,协会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;审核通过的,通过书面方式确认,并发放相关证书、印鉴(如有申请);审核未通过的,书面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。
单位会员:申请人提交材料后,协会按会员等级对应审议流程开展审核工作,审核通过后,及时发放会员相关凭证;审核未通过的,书面告知原因并指导补充完善材料。
(三)材料下载与提交
申请表格可通过协会官网(www.pgsxh.com)下载,也可通过协会邮箱咨询获取;表格填写完整后,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,确保材料齐全、填写规范。
四、禁入说明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成为本协会注册机动车鉴定评估师(个人会员):
1.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;
2. 被主管部门撤销或吊销职业资格证书/技能证书的;
3. 被行业组织按行业自律制度限制执业,且限制期限未届满的;
4. 因故意犯罪,或在从事机动车鉴定评估活动中因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,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不满5年的;
5. 被本协会除名不满3年,或主动退会不满2年的;
6. 本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五、申请补办
《河南省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协会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注册执业证书》或《河南省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协会鉴定评估机构备案证书》如有遗失,需由本人提交书面补办申请,经所在鉴定评估机构盖章确认后,向协会申请补办;注册执业工作证件及印鉴由协会统一规定规格和式样,统一制作、发放,并在协会官网备案公示。
六、联系方式
(一)入会咨询与会费缴纳联系人
会员部 聂老师 联系电话:185 3881 7766
(二)申请表格与邮寄相关
申请表格下载官网:www.pgsxh.com
协会邮箱:pinggushixiehui@163.com
邮寄地址:洛阳市龙门大道122号创速二手车市场1号楼302室
本指南由河南省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协会负责解释。
服务范围:机动车(二手车)鉴定评估服务
服务内容:职业培训、行业交流、会员服务
服务对象:会员单位、从业人员、社会公众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8:00
办公地址:洛阳市龙门大道122号(定鼎门办事处南100米)
河南省二手车(机动车)鉴定评估师协会
办公电话:18538817766
业务咨询:15038589191
投诉电话:15538581234
乘车路线:乘坐15、33、52、53、55、57、58、61、65、66、69、76、78、81、92、93、909路公交车到龙门大道滨河南口站
